附注:
1、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材料纸提供。
2、借款人及配偶必须在信贷经办人员面前核验身份证明后当面签字,借款人及配偶如委托他人代替签字,必须出具经公证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,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受托人、具体委托事项、委托时效、无转委托权等。
3、房产支出与收入比(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+月物业管理费)/月均收入)不超过50%;所有债务与收入比(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+月物业管理费+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)/月均收入)不超过55%;不足于偿还贷款本息时,应增加共同借款人。
4、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不超过60岁,女不超过55岁,最长年限 25 年。
5、银行按揭相关费用:
(1)办理抵押费用:每笔收取95元(国土局收取);
(2)办理借款合同公证费:按借款金额的3‰收取(公证处收取);
(3)保险费用:保险费用=房屋总价×0.4‰×趸交保费系数(趸交保费系数见附表,保险公司收取)。
(4)工本费:30元。(银行收取)
办理说明:
1、《委托书》夫妻双方有一方到场,另一方不到场者使用 样本一
(点击打开)的格式(必须到公证处公证)。
2、《委托书》夫妻双方都不到场,需第三者办理的使用 样本二
(点击打开)的格式(必须到公证处公证)。
3、个人收入证明(点击打开)(按样本填写,并加盖公章)。
4、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函(点击打开)(按样本填写,并按手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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